首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讨会在山东烟台成功举行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6-09-13

    2016年9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鲁东大学共同举办,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承办的首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讨会在鲁东大学学术中心举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委书记操学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周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方芳,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李玫瑾,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毕宪顺等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苏春景主持。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委书记操学诚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一些青少年犯罪和少年儿童权益保护事件已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一是要从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跨专业的角度,加强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入研究问题青少年不良行为向犯罪行为发展演变的根本原因和变量关系,加强重点预防和有效干预,努力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二是要把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矫正管理工作放到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中去考虑,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三是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工作要扎根于当前的社会环境和针对当代青少年特点,加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建立和创造中国人自己的预防犯罪理论和模型。

    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毕宪顺在致辞中介绍了鲁东大学基本情况和“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情况。毕宪顺指出,鲁东大学是全国唯一一所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单位,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工作,深入开展问题青少年研究,在该领域取得一系列有影响的理论与实践成果。2015年,经山东省编委批准,成立“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搭建了新的平台。2016年,支撑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的一级学科——教育学被列为鲁东大学五个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学校将重点扶持、优先建设。

 


 

    会议期间,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国玲,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犯罪学学会学术委员会主席、亚洲犯罪学学会会员大会主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建宏,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良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宋英辉,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夏吉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教授王顺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教授任士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张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姚建龙,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维俭,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鸿巍,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刘晓梅,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浙江警察学院教授金诚等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岳慧青,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专职委员樊荣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慧等实务工作者围绕“问题青少年预防与矫正”、“犯罪青少年矫正与少年司法制度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与实践探索”等三个议题发表了演讲并展开讨论,共同探讨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自由发言阶段,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王长征、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少审庭庭长邹艳、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智广、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员孙丫雯、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刘力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乔乔、陕西省安康市高新中学总校长马新民等与会者先后踊跃发言,从各自工作实际交流了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工作经验。
 


 

    研讨会开幕式上还举行了“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主题征文活动颁奖仪式,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李玫瑾宣读征文活动中优秀论文及作者名单,出席研讨会的领导、嘉宾为优秀论文作者代表颁奖。

    会议期间,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赴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考察了该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察大学、鲁东大学等高等院校,中国法学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工作者与鲁东大学有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等约100人参加了研讨会。

    本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讨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和201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交流新时期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实践的成果,加强全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和犯罪青少年矫正管理的理论建设,深入探讨新形势下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任务、规律、途径和机制,广泛团结和凝聚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领域和机构的力量,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更好地推动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撰稿: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预防网·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官网   www.zgyfw.org.cn 2008-2024  V3.0 版权所有
地址(ADD):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电话(TEL):010-8521 2391 传真(FAX):010-8521 2391 
邮箱(E-Mail):cn12355@126.com   备案号:京ICP备18052313号◇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4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