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海南海口成功举办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不断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根据新时代青少年发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需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海南省预防犯罪研究会于2021年3月22日至26日,在海南海口成功举办第十三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第十三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海口成功举办
 
    本期高级研修班邀请了长期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理论与实务方面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领导、专家和学者授课,并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与全体学员一道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交流。
 
    应邀在研修班上授课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主要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正司(局)级巡视员李豫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樊荣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烟台理工学院副院长,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春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执行主编郭开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副研究员胡发清;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苑宁宁等。
 
    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全国各地各级共青团组织,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全国各地各类社会组织中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的学者及其实务工作者约130人参加了本期高级研修班研修学习。
 
    本期高级研修班采取集中培训、主题沙龙、考察调研、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得到学员一致好评。
 
    李豫黔作了《新版两法视域下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注重特殊预防和矫治教育》的专题报告,樊荣庆作了《新版两法施行背景下强化未检职能的若干问题》的专题报告,苏春景作了《新版两法视域下问题青少年的双预机制》的专题报告,郭开元作了《<预防法>的修订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完善》的专题报告,苑宁宁作了《未成年人“两法”的修订与贯彻落实》的专题报告。
 
    研修期间,全体学员赴海口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开展学习参观调研活动。调研活动中,参观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教育场地、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有关负责人关于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帮教,中心教育、管理、矫正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发展方向等的介绍。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胡发清出席开闭幕式和主题交流考察调研活动,并全程参与了研修学习。胡发清副秘书长在开班式上讲话,讲话阐述了举办本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的目的意义,指出在当前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下,举办本期研修班,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发清指出,当前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批示要求,不断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情况。并代表主办单位向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务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三是坚持创新导向,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向纵深发展。
 
    李豫黔在闭幕式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火热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郭开元秘书长希望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预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要满怀激情投入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围绕制约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研究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法律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自湖南的学员李景杰表示,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新闻往往触目惊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未成年人的专门法相继修订,承载着社会的强烈期待。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造成的悲剧,时刻都在上演,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或听到这样的事,内心都感觉不是滋味。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是社会的明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后也将用自己的行动去帮助他们,一起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自四川的学员黄雪梅表示,非常荣幸能参加这次预青研修班培训。我是一名妇联系统的干部,这次培训对我来说是及时雨,让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预防法》有了更深的了解。通过开班仪式和专家讲授,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诱因、现状、对策、干预等有了一定的认识。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作为一名妇女工作者,将把学习到的知识更好的用于今后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律法规;二是积极联合公检法司教育部门等,多方联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农村等活动;三是多多联系社会组织和专业心里咨询师等,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健康的环境。
 
    来自江西的学员汪亦薇表示,作为一名公安干警,非常珍惜此次参加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修班的机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也是公安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老师的讲课中放映了与青少年犯罪心路历程相关的纪录片,令我印象深刻。也希望把这些震撼且有深刻警示作用的影片带入校园,在公安面向校园法制宣传时以更生动丰富的形式展现,以达到深入人心的宣传效果。
 
    来自江苏的学员刘一秀表示,感谢中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会提供的研修机会,“两法”的修改是对当下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成年人权益不断被侵害的回应,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权益保护更是社会、政府的共同责任。对法律的研读也让我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共青团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方面要重视法治宣传,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困境儿童等撑起希望的明天。来自黑龙江的学员董世文表示,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高级研修班意义重大,我们从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工作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因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就能平安一校,就能稳定一方。我国全面实现小康,青少年教育是很重要的一个层面,所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义就更大。通过一天的学习和聆听专家的讲授,收获颇丰。作为青少年教育工作者,我们愿意做这些青少年孩子迷途上点亮孩子心灵的点灯人,在这些迷途的青少年心灵世界中每个荒芜、孤寂、幽暗的角落,把街灯点亮,照亮他们前行的道路。
 
    本期研修班盛况由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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