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正式启动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4-04-21

  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指导,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实施的“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日前正式启动。
 
  2014年“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将在北京海淀、吉林长春、河南焦作、江西吉安、广东东莞、陕西宝鸡、甘肃兰州和新疆阿克苏(含兵团)8个试点城市,对480名社区重点青少年进行帮扶,为他们配备专业人生导师,建立完整的帮扶档案,并对部分重点青少年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和困难资助,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社区重点青少年包括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
 
  据悉,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通过积极努力,连续3年争取到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持续开展“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2012年和2013年,项目已在全国17个试点城市,培训和建立起一支近500人的人生导师队伍,帮扶重点青少年1207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是该项目开展的第三年。
 
  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入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治理难题,加强和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入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连续3年开展的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的示范项目,是对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模式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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