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7-11-23

    在全国各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形势下,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首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期高级研修班邀请了长期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理论与实务方面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领导、专家和学者授课,并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与全体学员一道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交流。应邀在研修班上授课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主要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李豫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副主编姚建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淑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法官妈妈”尚秀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心理学室主任、教授刘志宏。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本期高级研修班学习。




首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京成功举办。
 
    李豫黔作了《教育改造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的主题讲座,讲座分析了教育改造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理论、内容、工作原理及具体方法,并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实际,对一些典型案例做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讲座指出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必须采取心理矫治等科学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源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消除青少年罪犯对社会的排斥感,从而有效地防止其重新犯罪。指出当前应努力办好工读学校,积极矫治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李豫黔作《教育改造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的主题讲座。
 
    史卫忠作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未成年人检察的发展完善》的讲座,讲座从我国未检工作的现状出发,对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建构进行深入的探讨,为未检工作的发展提供有益启示。讲座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与完善,指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社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扩展。与此同时,应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树立协作意识,完善考评机制。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史卫忠作《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未成年人检察的发展完善》的讲座。
 
    姚建龙作了《校园暴力论争及相关问题探究——少年司法的视角》的讲座,讲座从当前不断见诸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及其处置展开,指出在我国校园暴力已渐成风险治理对象,然而我国少年司法处于缺位状态,并越来越难以满足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的需求。着重分析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关系,归纳了校园暴力的主要类型包括外侵型、师源型、伤师型,以及发生在学生之间,在行为方式上包括并不限于身体的暴力,还包括语言暴力、歧视、孤立等校园欺凌。指出客观评估校园欺凌状况对于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既不夸大也不做鸵鸟。通过一系列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行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实例,指出从校园欺凌的防治角度需要反思的问题,包括专门学校遵循的“三自愿”原则,最终形成“养猪困局”。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副主编姚建龙姚建龙作《校园暴力论争及相关问题探究——少年司法的视角》的讲座。
 
    王淑合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心理健康管理》的讲座,讲座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研究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工作对象的危险性以及工作时间的不规律性,已经成为一个最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群体之一。而现在正是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正确对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与实务工作工作者心理健康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寻求其解决的措施已成为当前一个十分严峻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心理问题要依靠自身,要严格要求自己,更新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技能,要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要学习心理学知识,学会宣泄情绪。当遇到心理问题时,要找到合适的方式宣泄情绪,缓解压力,以利更好地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淑合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心理健康管理》的讲座。
 
    尚秀云作了《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的主题讲座,讲座结合亲自审理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阐述了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己长期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矫治对策和建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法官妈妈”尚秀云作《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的主题讲座。
 
    刘志宏作了《强奸犯罪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保护》的主题讲座,讲座分析了强奸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影响,指出强奸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强奸犯罪给被害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一直是我国政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在严厉打击强奸犯罪的同时,关注被害人特别是未成年被害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预防未成年被害人可能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促使其健康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讲座结合司法实践,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态进行分析,并就司法工作中应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特点开展工作及如何进行心理疏导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讲座分析了未成年被害人几种常见的心理,对待未成年被害人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树立的正确观念等问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心理学室主任、教授刘志宏作《强奸犯罪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保护》的主题讲座。
 
    来自湖北的学员、武汉市励志中学校长罗立新表示,通过研修学习使自己从多方面受益匪浅,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法治社会蓝图,呼唤每一个公民享受法治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公民都获得幸福感,而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最大的民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罗校长表示,只要我们用足够的定力秉承良心,坚信专门学校教育必将在未成年人体系中重新被唤醒、被重视,专门学校的春天必将来临。来自广西的学员、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黄邕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多样复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综合治理。黄副主任表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时代主题,通过这期研修班学习研讨,提升了自身的青少年工作技能,增强了做好青少年工作的愿望和决心,期望着能够更好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自北京的学员、北京市朝阳区工读学校主任弓恒表示,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帮助并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学会调整情绪,加强抗措能力培养,以应对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并提高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弓主任表示,在短暂的研修时光里,学到许多实用的知识技能,给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处理一些学生的伤害事件指时了方向,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机会参与研修学习,更好地为青少年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侦察监督厅原副厅级检察官刘雅清;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海淀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刘燕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同志参与了研修学习。研修班开班式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侦察监督厅原副厅级检察官刘雅清主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任士英在开班式上讲话。任士英在讲话中阐述了举办本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的目的意义,指出在当前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下,举办本期研修班,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代表主办单位向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务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三是坚持创新导向,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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