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犯罪研究的视野 推动预防工作的发展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丛书”编著出版发行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3-12-05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一直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视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作为开创新中国犯罪学先河的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肇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面对“文化大革命”后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严峻的局面,1979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宣部等八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报告》,并要求各级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政法部门,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探索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普遍原因及其客观规律,更好地指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依法治国的当今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立法是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正式将“不良行为”作为一个专属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术语使用。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原名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原名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作为全国性学术团体和我国青少年研究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结带领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履行“繁荣青少年犯罪研究,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职责,在教育挽救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青少年犯罪问题发展至今,许多基础理论问题被搁置,或者说尚未完全厘清,存在着诸多空白点。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2年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理论与实务研究”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两项重点研究课题,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设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期策划启动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丛书”编著出版发行工作,从推进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立法着手,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研究为切入点,力求拓展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的视野,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

    2012年是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而立之年”。三十年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共青团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其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的优势,大力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服务决策、对外交流、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团中央主管以来,在加强青少年立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年12月16日,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指导下,研究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来自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法学法律界的知名学者以及理论造诣深厚的司法实务工作者200余人出席了论坛,他们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和工作实际商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途径和对策。议题集中,全面反映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涉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涵盖心理学、网络、少年司法制度等诸多方面。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纪念活动的成果,让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惠及社会,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互动交流。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将论坛发言稿和演讲稿,结合征文活动评选出的获奖论文,编篡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集》,该文集编委会由研究会领导、青少年犯罪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预防工作的实务工作者组成。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冀平和原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中央统战部正部长级副部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名誉会长万绍芬担任编委会顾问,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汪鸿雁担任编委会主任,并为文集作序。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名誉理事长路琦任主编。该文集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社会调查制度是西方舶来品,是西方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罪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教育矫正提供参考或依据。随着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即将全面展开。为推动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构建,在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组织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部门的领导与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的一线社工等组成课题组,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社会调查工作的有效探索为基础,结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理论与研究的实际,组织来自立法、司法、法学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司法社会工作一线的同志们,对社会调查制度产生的背景和立法基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进行了理论与实务方面的疏理与总结。同时,组织来自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学科并且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体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二者的互动过程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究和实务研讨。组织来自一线的长期从事社会调查工作的社工对实务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提炼。该课题顺利结题后,其研究成果编著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理论与实务》一书,该书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名誉理事长路琦同志和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席小华教授担任主编,已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青少年都有自己的抱负和理想,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勤奋工作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少数未成年人由于受各种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放松了自我行为的约束,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网络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分层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社会认知能力的局限性,社会化进程弱化,社会适应性不足,直接导致不良行为易发和高发。因此,从青少年的自我预防着手,教会他们如何从我做起显得尤为重要。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课题组立足实务操作,基于社会管理创新,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的基本理论以及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学校、家庭防治和未成年人自我预防,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课题顺利结题后,其研究成果编著成图书一套,分别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青少年不良行为自我预防》和《青少年法制课堂》,已由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本套图书编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名誉理事长路琦同志担任主任,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应用心理学硕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学会首批督导师桑志芹教授和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管荣赋同志任副主任。编写人员一部分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实务层面上的理论工作者,另一部分是特邀的全国知名的教育学、法学、犯罪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在收集大量理论和实务资料,对未成年犯进行调查和访谈、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这套图书的编著工作。

    其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作为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为专题研究的理论性著作,以法律规定为研究对象,主题突出,法律依据明确。在理论层面上,提出了诸多独到观点。主要研究对象“不良行为”不是法律条文的原始照搬,而是将不良行为细分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极端不良行为三类,具有一定创新性。同时,对不良行为与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在理论上清晰地表述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概念,体现了源于立法,超越立法的研究高度。

    其二,《青少年不良行为自我预防》是一本以青少年为对象的读本,语言通俗易懂,内容活泼,包括预防目标、核心提示、案例解析、预防方法、阅读思考、推荐书目等版块,能够帮助青少年学会自我认识、自我诊断和自我矫治,是青少年自我防范和纠正不良行为的好帮手。

    其三,《青少年法制课堂》是一套以青少年为对象的法制教育丛书,共有12分册,按照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进行编写,内容涉及民法、刑法等多部法律,通过对该丛书的阅读,青少年可以了解我国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做到学以致用。丛书深入浅出,图文并茂,活泼多样,包括法制课堂、知识链接、案例分析、学习问答等版块,知识性与趣味性并举,理论性与实用性兼备,能够培养青少年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习惯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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