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启动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03-25

    今天(24日)上午,由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发起的“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明德路小学礼堂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省综治委主任李申学向此次活动发来贺信。

  贺信中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团省委联合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法律伴我成长”这个活动非常及时,而且很有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职能部门针对当前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生现场听法、邀请法官现身说法、加强学校日常普法和指导教师认真学法的“四法”活动形式,进一步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建设,不断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注意增强灵活性、实效性,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认真做好青少年维权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社会文化环境,为推进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会上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讲师团,启动了长春市“警学”法制教育共建活动,并邀请中小学生代表及法律宣讲团的讲师代表在启动仪式上发言。启动仪式后,在场的小学生们一同观看了朝阳实验中学学生表演的模拟法庭,切身感受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此次“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是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十周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要求的一次有益尝试,是适应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满足青少年法律体验实践教育需求的一次积极探索。(记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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